广州某饰品公司诉上海某经贸公司、上海某商贸公司外观专利侵权
发布:2012-06-29 16:16:49 阅读:3537
原告广州某饰品公司自主设计并生产销售戒指、手链、挂坠等小饰品,在各省有连锁店共计100多家,该公司的饰品设计精美且对每款饰品都有含义解释,非常受年轻人尤其是情侣们喜爱。为保护其产品的设计,我所代理该公司申请了数十项外观设计专利。
2011年8月,原告在上海市中心的一家商场内发现被告一上海某经贸公司、被告二上海某商贸公司销售与原告专利产品一模一样的饰品,不仅是产品本身完全相同,包括对产品的含义解释均一样。被告的侵权行为严重冲击了原告的销售市场,并造成一定范围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行为,原告委托华南所代理其在上海的维权事宜。华南所律师在原告的配合下,顺利对被告的侵权产品共计16件进行了公证购买,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次性启动部分专利的维权。
上海二中院对5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开庭当天,被告并无其他证据提交,也承认侵权的事实,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并在7日内支付原告经济赔偿。目前,广州某饰品公司诉两家被告的部分案件已结案,原告顺利达到了制止侵权行为并获得侵权赔偿的目的,还有部分案件仍在审理中。
案件点评:
当企业自主设计出深受大众喜爱的小饰品时,各饰品生产销售商面对利润的诱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仿冒的产品出现在各商场。由于饰品的生产成本低,换言之,侵权成本也低但会带来巨大利润。此时,作为已倾注大量人力财力的原设计者对产品的保护显得至关重要,同时也应考虑日后的维权。各企业应积极主动地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并制定相应的战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